关于开展2025年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通知
发布人:质量管理办公室  发布时间:2025-09-17   浏览次数:47

各部门、单位:

   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4-2025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以及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,为做好学校职业教育办学条件监测,提升职业教育数字治理水平,现就2024-2025学年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  一、工作要求

  1.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,按照采集要求,精心组织,规范填报,严格审核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。在填报过程中要统筹兼顾,内容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。

  2.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信息采集第一责任人,对本部门的数据采集负领导责任;采集员对数据采集负管理责任;信息源头人为直接责任人,对填报的数据负完全责任。

  3.信息采集工作涉及部门多、人员广,相关学院(部)以及职能部门要有大局意识,互相配合,互相支持,齐心协力做好本学年度数据采集工作。

  4.关注综合考核和办学能力评价等相关工作,统筹管理状态数据。

  二、采集内容

   1.数据采集平台分云端平台和院校端平台两部分。云端平台用于“访企拓岗”“宣传舆情”等数据实时采集;院校端平台用于本次学年数据的采集。

  云端网址:https://hve.emic.edu.cn

  院校端网址:http://192.168.5.60

  (账号为教工号,初始密码为:@Nchs13742  请登陆后及时修改密码)。

  2.采集数据的时间段:财务数据为2024年自然年度;其他数据为2024年9月1日-2025年8月31日。

  3.本次状态平台采集的数据分基础数据表和专项数据表两个部分,已按校内部门职责进行任务分解(附件1),请各单位、部门根据任务分工,指定采集人员完成数据采集工作。

  三、工作开展的时间安排

工作安排

9月中旬

发布采集工作通知

发规处

9月29日前

完成全校数据采集

各单位、部门

9月30日-10月12日

全校数据审核校验,核心数据形成,形成状态数据分析报告

发规处,各单位、部门

10月13日-31日

状态数据分析报告,依次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审议

发规处

11月3日前

数据上报

发规处

  四、其他

  1.请各单位部门明确各项数据表单的采集人,于9月16日下班前报连俊晗。

  2.在填写过程或者平台操作中如有疑问或困难,请与连俊晗联系。

 

附件1: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.xlsx

 

发展规划处

2025年9月15日